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5]HC[GK]2025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海沧区监控系统传输线路租赁服务(新阳、东孚为主)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四)维护服务要求中“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系统故障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小时,故障恢复时间应不大于4小时,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要提供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排除故障,确保业务的连续性,满足公安视频监控在线率考核要求(一二三类视频在线率要求分别是不低于98%、95%、90%)及区公安分局日常每日巡检排查故障要求。若故障超过12小时1次,则扣除所涉及的相关线路当月30%租赁费用,每月每条线路最高扣除所涉及的相关线路当月全部租赁费用。”更改为“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系统故障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小时,故障恢复时间应不大于4小时,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要提供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排除故障,确保业务的连续性,满足公安视频监控在线率考核要求(一二三类视频在线率要求分别是不低于98%、95%、90%)及区公安分局日常每日巡检排查故障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五)违约责任中“1.中标人未按维护服务要求条款提供故障修复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按500元/次进行扣罚。2.如果中标人没有履行保密职责,导致发生失、泄密事件、“一机两用”或违规外联等网络安全事故,处罚一万元/次,事情严重的,处罚5万元/次,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3.如果中标人无法依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使用,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每日0.03%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并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更改为[1.如果中标人违反保密职责,导致发生失、泄密事件、“一机两用”或违规外联等网络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2.如果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维护服务要求条款提供故障修复服务的,每次按5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累计超过3次或故障恢复时间超过12小时,累计超过2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3.若中标人出现违约责任,还应承担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调查费及差旅费等。4.如果中标人无法依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使用,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每日0.03%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并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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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数据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联系方式:0592-608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592-6588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皇梅、危青、刘瑞凤
电话:0592-6588356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