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示 | |||||||||
| 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授权合浦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 |||||||||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出让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受让人 | 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土地成交价格(万元) | 备注 |
| HP202515 | 乌家产业园合盛路与进城大道交汇西南处 | 20692.58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从成交之日起) | 40%≤建筑系数≤65%, 0.9≤容积率≤2.5,绿地率≤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准入行业为家具制造业及木材加工及木、林、藤、棕、草制品业。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投资强度≥150万元/ 亩,产出强度≥280万元/亩,亩均税收≥11.67万元/亩。2.项目建设投产必须按相关行业环保标准达标排放。3.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按现状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铁山东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签订《企业承诺书》。由铁山东港产业园区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在7日内将监管协议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工信局备案,由铁山东港产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 / | 470 | / | 没人报名,该宗地由委托方收回。 |
| HP202519 | 合浦工业园区月宫路北侧 | 3052.24 | 一类工业用地 | 5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 40%≤建筑密度≤65%,1.0≤容积率≤2.8,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准入行业为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投资强度≥1500万元/ 公顷,产出强度≥4200万元/公顷,亩均税收≥11.67万元/亩。2.项目建设投产必须按相关行业环保标准达标排放。3.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按现状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签订《企业承诺书》。由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区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在7日内将监管协议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工信局备案,由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 合浦县农业农村局 | 108 | 108 | / |
| 特此公示 | |||||||||
|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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