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 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5〕29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镇江经开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本次治理经开区段太平河12.8公里,工程保护人口13.9万人,保护耕地面积2.8万亩,排涝受益面积10.8万亩。工程等别为Ⅳ等,港堤段堤防级别为2 级,其余堤防级别为4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堤防级别相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加固5.03公里,其中堤防加高培厚3.18公里,防渗处理0.88公里,堤身压密注浆3.77公里,抗滑处理1.86公里;新建护岸6.54公里,加固护岸0.26公里,植物防护5.17公里,排水沟拆、新建8.20公里;防汛道路建设6.49 公里;拆建穿堤建筑物9座(涵洞6座、排涝泵站3座)等。
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740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含水保、环保)。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5年12月1日开工,建设周期547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提供a中标通知书、b合同、c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含签名表>含签名表>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应证书和2025年8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②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③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0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须在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提供a中标通知书、b合同、c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abc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含签名表>含签名表>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4)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M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备注:(1)当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取最高投标限价的85%作为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代入计算;
(2)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36.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
单位业绩: 4 分;总监理工程师:2分
B: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部分:40分
C: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30 分
D:其他部分
资源配置:2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单位业绩 | 4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4 | 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a中标通知书、b合同、c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abc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含签名表>含签名表>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企业业绩和拟任总监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总监业绩优先。 |
二 | 总监理工程师 | 2 |
|
1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2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0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 提供a中标通知书、b合同、c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abc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含签名表>含签名表>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企业业绩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总监业绩优先。 |
三 | 监理大纲 | 40 |
|
1 | 监理大纲内容 | 10 | 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最高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控制方案、动态管理措施 | 10 | 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针对性强,最高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监理工作制度 | 7 | 监理工作制度完善,最高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现场组织协调方案 | 8 | 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 | 5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四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不足1%的部分按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五 | 资源配置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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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总监除外) | 14 | 除总监外,各专业监理人员中: (1)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齐全且满足人数要求的得8分,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 (2)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得2分,最多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 (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得2分,最多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 (4)每配备1个监理员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培训证书,否则不得分。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每人只认一证,上述人员均需提供2025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社保中相关人员高亮标注) |
2 | 人员素质 | 8 | 监理人员(不含总监)中具有水利类中级技术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每人计分1次,高分优先,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
3 | 年龄结构 | 2 | 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每超1人扣1分。提供参与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的身份证。 |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监督部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1-84447083。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镇江市梦溪路40号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11-83356137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15层
联 系 人:刘赛、傅博、沙雷
电 话:025-84791589
邮 箱:ls@joci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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