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粮食收储基地江陵县粮食收储基地(二期)EPC总承包(JZJI-202509FJ-024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JI-202509FJ-024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粮食收储基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207-421024-04-01-61695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储备粮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0.0%自筹资金:80.0%招标人为江陵县储备粮食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州市隆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江陵县郝穴镇大兴村一组(荆洪公路南侧)
建设规模:扩建1栋准低温成品库,2栋准低温粮库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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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建设内容和设计内容(不包括初步方案),具体包括根据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设计;本工程涉及全部主体和配套工程施工和相关材料设备采购;直至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等的全过程,包括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具体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362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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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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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分别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建筑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500平方米的类似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描述)作为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②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③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6、设计负责人要求: 应为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7、施工负责人要求: 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8、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质量员、安全员、 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必须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 2 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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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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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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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需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三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3)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如因未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被拒收。 (5)因实施“一网通投”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 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6)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7)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9)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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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4736711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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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30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