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连政务地挂出〔2025〕12号
经批准,受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地块位于清远民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侧地段(宗地编号:02-51-01),用地总面积为22965.68平方米(折合约34.45亩),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工业大道,南至四联路,西至新奥燃气地块,北至空地。出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7月15日核发的《清远民族工业园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02-51-01),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规划技术指标:1.建筑密度:30%-55%;2.容积率:1.0-2.5;3.绿地率:15%-20%;4.建筑高度/层数:≤40M。
出让地块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可参阅挂牌出让文件。
二、该宗地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需的其他条件。地块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年限:50年。
四、土地交付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向受让人移交土地。
五、土地建设时间要求
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交地后1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六、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
(二)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③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⑤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但不低于起始价)。
八、出让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5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76万元,增价幅度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次(允许竞买人以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十、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十一、申请人应当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7日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15时,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16时,对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6日,挂牌时间:2025年9月8日9时至2025年9月19日10时。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二)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外资准入和外资管理的规定。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五)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须全部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人应签订联合竞买协议,并选定其中一方作为主竞买申请人,其余联合竞买各方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共同确认联合竞买信息。联合竞买各方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六)该地块须用于开发仪器制造行业项目。
(七)联系方式:
1、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连州市连州镇星河路聚源大厦二楼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股
联系人:胡先生 曹小姐 何小姐联系电话:0763-6668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