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1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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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0kV 蓉大南线、蓉大北线、双郊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拆除物资转让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916,5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6-1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恒通评资字〔2025〕6号)记载仅作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该标的按现状转让并交付。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本次披露的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二)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承担标的及各种拆旧物或残渣的清理、运输、拆除、分解、装卸、处置等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清场费、吊装费、切割费、原材料处置费等)。在上述拆除、运输等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等各方面问题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三)受让方应在取得西南联交所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资产的清点和交付,双方应书面确认本次受让标的物。受让标的物交接前,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标的物交接后,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附廉洁合同)和在受让标的物清点交付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搬迁、清场工作。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堆放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及保管单位办公区安全、环保、资产、交通相关规定。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运,受让方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后续产生的仓储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四)标的吊装、运输时可能存在相关危险,受让方应调查清楚并按相关规定完善安全措施后再行实施,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五)处置上述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卸、搬运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吊装、切割、运输等)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处置。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到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到现场查证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和资产明细表,对转让标的的数量、范围、现状等进行确认(盖章签字),凭已签订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和资产明细表报名。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七)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应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八)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备设施(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须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九)此次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计收)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挂牌价为含税总价,成交后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开具票据。本次资产处置中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缴纳。(十)其他事项详见资产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可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进行查阅。(十一)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附廉洁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十二)本次看货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蜀都大道东一段附近室外场地。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3628018198。看货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看货需提前一天联系预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