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现代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O)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禄丰市现代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O)8e896d75-8da8-499d-be14-4a5bf85a5142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0.54% 贷款 79.46% 外资 % 8e896d75-8da8-499d-be14-4a5bf85a5142 | ||
| 建设规模: | 项目规划总面积约664.61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代设施农业、农田提质改造、智慧农业信息化设施等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等。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722.99万元(含工程费用约120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最终审定金额为准。8e896d75-8da8-499d-be14-4a5bf85a5142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17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0878-6080183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禄丰市鼎利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武春秀 |
| 办公电话: | 1398707510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闽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孙工 |
| 办公电话: | 18183981490 | 移动电话: | 18183981490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500276001001 |
| 标段名称: | 禄丰市现代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O)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22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12 08:30 |
| 开标地点: | 禄丰市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0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并协助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后续跟踪服务; 2、施工(含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并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运营:本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营条件后,采用全托管方式进行项目全过程运营工作,为项目提供运营规划咨询、技术支撑、生产运营、品质溯源及品牌赋能。包括但不限于①为本项目提供以运营的需求为导向组织设计、建设时序和内容;②运营方负责统筹项目资金计划、开发时序;③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内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及活动策划;④负责与招标人签订运营协议,按时缴纳运营租金(运营租金包含银行贷款本息+每年地租+固定收益);⑤租金定期上涨,具体金额和方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以实际签订的运营合作协议内容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条件变化对以上招标范围作出调整、修改或取消,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具体位置为禄丰市勤丰镇,已具备开工条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事项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设计资质具备任意一项即可;(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运营企业要求: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机构证书。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事项进行认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施工方的在职人员)。 5、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方人员,提供运营方为其缴纳的社保。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和2025年度内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为退休人员无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设计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或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农林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2、投标人施工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农林工程项目(含EPC),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1-12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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