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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转让公告
经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村小迳一经济合作社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转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 | 建设 规模 | 使用 期限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GN2026-20 | 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村委会地段 | 商业用地 | 70 | 层数≤伍层 | 40年 | 14 | 3.5 | 0.2 |
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转让总价款,不包括相关税费,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受让方应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在办理过户登记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清。竞得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本条款。税务咨询电话:0758-8668947。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宗地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2026年10月20日9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要求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该宗地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三)本次转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转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转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链接]#/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转让活动。
(六)需咨询本次转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提出申请,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六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10127
(二)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村小迳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62976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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