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②提供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被锁定的截图。
③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小于或等于两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其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提供其退休证明、返聘证明(合同)作证明资料)。
⑤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 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①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
②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