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LXQ2025016C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兰新自然资源告字〔2025〕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本公告中用地:
1、拖欠兰州新区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在兰州新区存在土地闲置的。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竞买人现场填写报名表格及相关资料(一式四份,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证件的原件)。
现场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宁路395号(森地国际)(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网络报名:竞买人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登录进入“交易一网通办”,以投标人身份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进入投标人后台对本项目进行网络报名,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逐一上传所需资料(上传资料与线下填写资料一致)。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有意竞买者应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11日(工作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2025年8月11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宗地,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宗地,按挂牌方式出让。
七、挂牌及报价期限:2025年8月3日9:00至2025年8月12日15:00。
八、出让文件的获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起(工作日)联系委托的拍卖服务公司获取出让文件。
九、其他事项
1、供地条件:现状。
2、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公开供应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21日内向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查;宗地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持有的土地证,待依法拆迁安置补偿时注销,上述工作均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公开供应手续完成后,竞得人申请土地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按规定另行交纳相关税费。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兰州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
十、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兰州新区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新区支行
账户:2703002529200016079-000000002
十一、联系方式
(一)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张恺
联系电话:0931-8259272
(二)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姣
联系电话:15117139375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2日
兰州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明细表 |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性质 | 面积(亩)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建设用地总加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
总面积 | 建设用地 | 代征用地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起始总价 | 建设用地出让起始价 | 代征成本 | ||||||||
1 | LXQ2025016C | 纬五十八路以北、纬五十九路以南、经三十六路以东 | 工业用地 | 222.6 | 218.1 | 4.5 | ≥30 | ≥0.5 | / | 建筑高度不超过海拔高度2224米 | 20 | 1990 | 1963 | 27 | 1393 | 25 | 面积以实测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