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莲山镇2026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1002871003157001001 | ||||||||
招标人 | 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改造面积58731.7平方米,同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新建地下通信套管七孔梅花管13078.2米,排水排污管网261.12米,防护挡墙1106.3立方米,市场旧房拆除4776.87平方米,沿街立面隐患整治,电线迁移,篮球场雨棚及配套电力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载列为准,技术要求以经审图备案的《施工图设计》载明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工程开标室(一)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8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9320911.19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邓华海 (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223 ;身份证号:450921********361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叶娇(身份证号:340304********1222 ) 陈用科(身份证号: 452426********12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满分计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9324094.00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霜(注册编号:桂245131334056;身份证号:452227********232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凤鲜(身份证号:450121********4224) 张怀(身份证号:452426********215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满分计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9328948.77 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包楚(注册编号:桂245192001175 ;身份证号:452402********422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月光(身份证号:452427********1314 ) 王晓雨(身份证号:130431********108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满分计取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 部门 | 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7893153 | ||||||||
附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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