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035
二、项目名称:新院区标识标牌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博雅创艺广告有限公司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藏卫路中段21号附166号 | 2,788,000.00元 | 90.0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博雅创艺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新院区标识标牌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20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迎亚(采购人代表)、周星、曹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20000.00元。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 银行账号:2330120100000587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00元,采购计划编号:51150325210200001468。2.监督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831-3187313,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29号。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联系方式:0831-3244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13608258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3608258745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