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某处项目
施工单位邀请招标征集公告
征集人(盖单位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某处
2025年6月3日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现开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某处项目施工单位招标准备工作,诚邀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12座油罐及附属设施外防腐工作。
2.项目总投资:239.17万元。
3.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某地。
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2座油罐外壁及附件除锈、防腐,栏杆、输油管线、罐底板边缘防腐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条件。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项资质: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相关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条件。近3年(2022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单项投资额超过200万元)。要求提供工程业绩佐证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标的及其金额所在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类别或金额的,还须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4.信誉条件。申请人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存在不良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上不良记录者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5.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3年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印件。
6.廉政要求。参与征集人不得以利益围猎项目单位有关人员,如有相关行为,取消其资格,对参与征集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及相关证据报送至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监管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列入本系统信用黑名单。项目单位人员不得接受或主动向参与征集人索贿、吃拿卡要等,若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参与征集人可向项目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举报。
7.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活动的,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及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社保证明。
9.承诺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施工质量问题或安全等问题。未收到当地行政部门处罚或列入当地、行业黑名单等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单位公章。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申请文件的获取
本次征集公告2025年6月3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6日12时00分在“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发布。
申请文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
五、递交和审查
1.递交。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6日12时00分。凡有意参加征集者将申请文件纸质版送至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803或纸质版的扫描件PDF发送至cqiic_zb0304@163.com(电子邮箱)。提交的文件须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交。
2.审查。申请人应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征集人将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申请人弄虚作假,没有或缺少提供业绩佐证材料的申请人其资格将被取消,并将其弄虚作假的行为通报相关监督部门。本次征集由征集人及其代理机构成立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通过详细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公平公正的评比,确定拟投标邀请人。
3.所有申请人均有作为投标邀请人和未作为投标邀请人的情形,招标人不对未作为投标邀请人的情形解释原因。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某处
联系人:李符海
联系方式:13628032606
邮箱:2570993150@qq.com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
联系人:李云鹏
联系方式:18680755159
邮箱:cqiic_zb0304@163.com
防腐征集公告(发布V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某处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