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2020年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池河镇中心卫生院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dygc202509-00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定远县2020年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池河镇中心卫生院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P27第三章审查资料中的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的,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只有具备建筑施工资质企业注册的建造师才能办理此证,电梯制造企业及电梯安装公司只有特种设备生产和安装维修资质,其人员因企业性质限制无法办理B证,且满足此条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家,因此,该评分条款构成不合理的排斥性要求,违反《招标投标法》的公平性原则。建议删除“提供注册证书的,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要求。
回复:删除“提供注册证书的,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招标文件P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电气专业或机械设备或自动化控制)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人员或所投品牌制造商人员均可)”
招标文件P27第三章审查资料中的其中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项目负责人为制造商人员的,由制造商提供相应材料)”
问:以上两处提到项目负责人及养老保险证明均可用制造商人员和制造商提供,但制造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能针对其项目地区性,会安排其制造商直属分公司的符合本项目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所以请问项目负责人若是制造商拟派的,是否认可制造商直属分公司拟派的负责人以及其直属分分公司提供的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回复:认可。
三、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一个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业绩,得 5 分,满分 5 分。
本条指定了业绩要求,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违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强制性不允许的第 4 条 限定投标人(供应商)具备××地域、××行业业绩或××指定用户或指定部门出具的使用报告或业绩证明;
第 15 条 、第 35 条、第 51 条 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第 38 条 指定地域性、行业性业绩(省级、市级、县级)为评分条件;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一个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业绩,得 5 分,满分 5 分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原规定执行。
四、所投曳引机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制造的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提供所评审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本项目为医用使用,使用频率高,为更安全高效使用,电梯曳引机为主动力系统,建议调整为:电梯曳引机 所投曳引机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制造,其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 IP52 得 5 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原规定执行。
五、所投控制系统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制造的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提供所评审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本项目为医用使用,使用频率高,为更安全高效使用,控制系统为主控系统,建议调整为:控制系统(调速装置、控制装置) 所投品牌客梯(医梯)控制系统(调速装置、控制装置)与所投电梯品牌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制造的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控制系统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和制造商供货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原规定执行。
六、1、电梯制动器总成满足不少于 1500 万次的动作试验要求的得 5 分;
2、门系统(或门锁装置)运行次数满 600 万次及以上达标试验得 5 分。
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反映电梯性能指标的(检)试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目为医用电梯,1.因为电梯制动器总成只是部件的一小部分,电梯更重要的核心安全部件为: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等。
2.电梯门系统主要为层门常开关,每层电梯的层门使用频率高,为更安全、更为有效使用。建议调整为:
1、所投电梯品牌安全装置(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具有模拟动作寿命均达到 20 年以上的 5 分,小于 20 年不得分。
备注:提供第三方权威部门出具的委托实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品牌电梯层门通过 450J 或以上冲击实验得 5 分,通过 450J 以下冲击实验不得分。
备注:提供第三方权威部门出具的委托实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原规定执行。
七、招标文件P24页第7.9.1条、P64页第十一条:投标人所派出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不得有在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内的,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外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材料骗取中标,中标无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问:(1)本条要求适用于总承包项目,而非电梯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具有其独特的行业特点。一个项目经理通常负责协调、监督多个项目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因为单个电梯项目的现场安装工作并非全日制连续进行,存在土建配合、设备进场、分阶段验收等间歇期。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不符合行业通行做法和效率原则。招标方应关注项目经理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和资源确保本项目顺利履约,而非简单地以‘无在建’作为衡量标准。建议招标方考虑电梯行业的特殊性,删除本条要求;(2)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中第七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就是说“注册建造师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这样的话是和上述承诺相违背。
回复:注册建造师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两个也不行。按招标文件原规定执行。
八、招标文件P50:“8.轿厢净宽、净深、净高:轿厢净宽≥1500mm、净深≥2700mm、净高≥2400mm”。
问:1600kg载重电梯轿厢国标面积为3.56?O,所以超过这个面积无法验收,我司建议轿厢尺寸(宽*深*高)改为:1400*2400*2400mm。
回复:YT1(病床梯)轿厢尺寸修改为:轿厢净宽≥1400mm、净深≥2400mm、净高≥2400mm。
九、因电梯是定制产品,需要根据项目需求来量身定制的,招标文件要求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时间比较紧,而且通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时间也非我司可控时间,能否将工期延期至90日历天?
回复:按招标文件原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14日8点00分(北京时间),涉及到的相关时间相应修改。
十一、其它不变。
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幸福东路卫生大厦
联系人:杨立仓
联系方式:0550-21633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定远县鲁肃大道龙星花园小区7幢301、302室
联系人:杨锐
联系方式:0550-4027143
日期: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