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麻醉手术部医用耗材项目二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配送供应商进行遴选。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麻醉手术部医用耗材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YLHC-F-TY2025015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及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 标段号 | 序号 | 耗材名称 | 规格型号、适用症 | 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 | 预算单价(元,据实结算) | 品牌入围数量 | 是否配套设备使用 | 国产/进口/不限 |
| 标段一 | 1 | 持针器 | 规格型号: 1.普通持针器 2.精细持针器 3.微创持针器
适用于:外科手术中用于夹持、操控缝合针进行组织缝合的专用器械,通过机械咬合结构传递术者手部动作,实现缝合针的穿透、打结等操作。 | 1.核心材质: 医用不锈钢、钛合金; - 表面处理:镜面抛光(Ra≤0.05μm,减少组织粘连); 2.夹持力范围: - 精细型:5~15N(眼科、神经外科,适配直径≤0.3mm缝合针); - 普通型:15~30N(普外科、妇产科,适配0.3~0.8mm缝合针); - 重型:30~50N(骨科、心胸外科,适配>0.8mm缝合针); - 闭合间隙:≤0.05mm(咬合面完全贴合,防针尖滑动); - 防滑设计:头端齿纹或菱形网格纹理。 3.头端规格: - 宽度:3~10mm(精细型3~5mm,普通型5~8mm,重型8~10mm); - 厚度:2~5mm(微创型≤3mm,减少术野遮挡); - 形状:直头(0°)、弯头(15°/30°/45°,常用30°); 4.杆身长度: - 开放手术:10~20cm; - 微创手术:30~45cm; - 锁定机制:棘轮式(3~5档调节,单手锁定/解锁)、弹簧式(自动回弹,非锁定型,适合精细操作)。 5.灭菌方式:可经高压蒸汽灭菌、环氧乙烷灭菌。 | 2900/把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二 | 1 | 分离钳 | 规格型号: 1.直型分离钳 2.弯型分离钳 3.尖头分离钳
适用于:外科手术中用于精细分离组织、松解粘连、解剖间隙的专用器械。 | 1.材质:医用不锈钢316L(主流)、钛合金(轻量化,重量降低35%);表面处理:电解抛光、硅胶涂层、绝缘涂层; 2.结构参数: -长度:10~30cm; - 钳喙设计: - 形状:直型(0°)、弯型(15°/30°/45°)、尖头/圆头(尖头分离锐利,圆头防刺穿); - 齿纹:细齿)、无齿、半齿; 3. 灭菌方式:可经高温高压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 | 1800/把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三 | 1 | 咬骨钳 | 规格型号: 1.单关节咬骨钳 2.双关节咬骨钳 3.角型咬骨钳
适用于:外科手术中用于咬除、修整骨组织的核心器械。 | 1.结构参数: - 整体长度:12~25cm; - 钳头设计: - 类型:尖头、钝头、宽头; - 刃口角度:锐角(60°)、钝角(120°); - 杆身形态:直型、弯型、枪形。 2.材质:医用不锈钢316L、高速钢、钛合金;表面处理:电解抛光(Ra≤0.8μm,防骨屑残留),钳头刃口钝化处理; 3.生物相容性:符合ISO 10993-1标准(细胞毒性0级);灭菌方式:可经高温高压灭菌。 | 1390元/把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四 | 1 | 胃抓钳 | 规格型号: 1.直型胃抓钳 2.弯型胃抓钳
适用于:腹腔镜手术中用于抓取、牵拉、固定胃部组织的专用微创器械。 | 1. 钳头设计: - 形态:直型、弯型;齿型:细齿、粗齿、无齿; 2.材质:钳头医用不锈钢316L或钛合金,无损伤型钳头覆硅胶/聚氨酯涂层;表面处理:电解抛光(Ra≤0.4μm,防组织粘连),手柄防滑纹(摩擦系数≥0.8,防湿滑); 3.灭菌方式:可经高温高压灭菌。 | 1750元/把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五 | 1 | 输尿管异物钳 | 规格型号: 1.直型鳄嘴钳 2.弯型杯口钳 3.微型细齿钳
适用于:输尿管结石取出,输尿管内异物清除,辅助诊断与治疗。 | 1. 钳头设计: - 形态:直型、弯型; 类型:鳄嘴型、杯口型、细齿型、无齿型; - 尺寸:钳头长度5~8mm,最大开合直径3~5mm; - 杆身规格:直径1.5~3mm(适配输尿管镜2.4~3.6Fr工作通道),工作长度45~60cm,杆身柔韧性≥180°弯曲。 2.材质:钳头医用不锈钢316L或钛合金;表面处理:电解抛光(Ra≤0.2μm,减少黏膜摩擦),钳头防粘涂层(如氮化钛涂层,减少结石碎屑附着); 3. 灭菌方式:可经高温高压灭菌。 | 1600元/把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六 | 1 | 眼用显微持针钳 | 规格型号: 1.直头显微持针钳 2.弯头显微持针钳 3.深弯显微持针钳
适用于:眼科显微手术中用于夹持、传递和缝合极细缝合针的专用器械。 | 1.钳头设计: - 形态:直型、弯型; 头端:圆钝、扁平; - 尺寸:全长10~15cm,钳头长度5~8mm,直径0.5~1.2mm; - 夹持面:细齿、横纹或光滑无齿; - 手柄设计:弹簧式、锁定式,握柄直径8~10mm。
2.材质:钳头医用不锈钢316L或钛合金;表面处理:电解抛光; 3.灭菌方式:可经高温高压灭菌。 | 379元/把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七 | 1 | 显微镊 | 规格型号:各规格型号
适用于:显微外科手术中用于精准夹持、分离或提取微小组织、细胞及异物的专用器械。 | 1、材质:316L医用不锈钢; 2、类型:直头镊,弯头镊; - 尖端角度:0°(直头)、30°/45°/60°(弯头); - 表面处理:镜面抛光(Ra≤0.01μm),无反光涂层(避免显微镜下眩光)。 - 夹持力:10~50gf(可调,通过柄部弹簧/阻尼设计实现),误差±5gf; - 闭合一致性:尖端闭合时错位≤0.01mm(无齿镊),齿镊齿合度≥95%(无滑齿); 3、可经高温高压灭菌,可重复使用。 | 900元/把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八 | 1 | 红外额式体温计 | 适用范围:通过被动接收人体额头红外辐射能量,快速非接触式测量体温的电子设备。 | 1、测量范围 32.0℃~42.9℃(覆盖发热诊断区间) 2、测量精度 36.0℃~39.0℃区间 ±0.1℃,其余区间 ±0.2℃ 3、响应时间 ≤1 秒(支持批量快速筛查) 4、距离要求 测量距离 5cm~15cm(部分型号支持 1cm~3cm 近距离测量) 5、环境适应温度 10℃~40℃(可在医院不同科室环境下稳定工作) | 180元/个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九 | 1 | 持针钳 | 规格型号: 1.直型持针钳 2.弯型持针钳 3.枪形持针钳
适用于夹持缝合针、金属夹等器械。 | 1、长度规格:10cm-25cm 2、形态分:直型(0°)、弯型(45°/90°/120°)、枪形(深部手术) 3、夹持面:细齿、粗齿、无齿 尖端直径:0.8~2mm(显微钳0.8mm,骨科钳2mm); 4、锁止机制:单齿锁止(基础款)、多齿锁止(3~5档调节); 5、开合角度:≥120°。 6、夹持稳定性:夹持缝合针时无轴向滑动、无径向旋转; 7、材质:一般用医用不锈钢316L、钛合金; 8、灭菌方式:产品可经高温高压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 | 92元/把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十 | 1 | 止血钳 | 规格型号: 1、直全齿,长度10-25cm 2、弯全齿,长度10-25cm
适用于:外科手术中用于夹持血管、组织以实现止血或精细操作的基础器械。 | 1、材质:医用不锈钢(304/316L),表面抛光,耐腐蚀性符合ISO10993标准。 2、结构参数: - 长度:10~25cm; - 钳喙设计:直型、弯型(15°/30°/45°); - 齿纹:细齿(齿距0.2~0.3mm,防滑)、粗齿(齿距0.5~0.8mm,强夹持); - 尖端:圆头(防刺穿)、尖头(精细分离); - 锁止装置:单齿锁(1档调节)、多齿锁(3~5档调节,夹持力分级控制)。 - 夹持力:5~50N; - 闭合度:钳喙闭合后缝隙<0.05mm(确保完全夹闭血管); 4、灭菌方式:可经高压蒸汽灭菌方式,无毛刺、无磁性。 | 140/把 | 1 | 无 | 国产 |
| 标段十一 | 1 | 椎板咬骨钳 | 规格型号:一般分为 1.直型椎板咬骨钳 2.枪形椎板咬骨钳 3.斜角椎板咬骨钳
适用于:脊柱外科专用的骨切除器械。 | 1、整体长度:18~25cm 2、钳头设计: - 类型:尖头、宽头; - 角度:直型、枪形; - 刃口:锐角(60°,咬骨效率高)或钝角(120°,骨面平整); 3、关节与杆身:双关节传动,枪形杆身; 4、材质:医用不锈钢316L、高速钢、钛合金; 5、表面处理:电解抛光,钳头外侧防护板; 6、灭菌方式:可经高温高压灭菌、支持环氧乙烷灭菌。 | 1780元/把 | 1 | 无 | 国产 |
| 医院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求遴选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并对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医用耗材供应管理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对于产品掉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医院可将产品移除出供应目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
标段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采用单价报价,所报单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六)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七)交付(实施)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质量要求: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九)分包:不允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9B%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D(www.ccgp.gov.cn%EF%BC%89%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F%BC%9B%E2%80%9C%E4%B8%AD%E5%9B%BD%E7%A4%BE%E4%BC%9A%E7%BB%84%E7%BB%87%E6%94%BF%E5%8A%A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2%80%9D%E7%BD%91%E7%AB%99%EF%BC%88chinanpo.mca.gov.cn%EF%BC%89%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7%9A%84%E7%A4%BE%E4%BC%9A%E7%BB%84%E7%BB%87%E3%80%82%3Cp%3E (三)特殊资格要求:
1、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且在有效期内。
2、根据医保局规定,属于医保报销的产品,须提供27位医保编码,并在河南省耗材映射库内。(不属于无需提供)
3、所投产品如具有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须如实提供。(若无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①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提供承诺函,承诺自中标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办理且能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查询,否则采购人无责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无责撤销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获取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二)请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771209203@qq.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谈判文件。未获取或逾期获取谈判文件或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三)谈判文件售价200元/项目,于获取文件时交纳给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获取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医用耗材遴选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属于无效投标。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人须于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二楼开标室。每一个标段响应文件包含:1套密封包装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1副)、1个单独密封包装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份密封的样品(全新或非全新样品均可,投标人自行选择响应)。
(二)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持纸质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持纸质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三)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二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天宝路天宝华府9号楼1310室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13903743375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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