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
程)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 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3.2.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动力)执业资格。
3.3 财务要求:具有 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
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保缴
纳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
证明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
(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2)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