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平湖市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公告
标的名称:平湖市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公告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33288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依据建设部、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管理标准及规范以及平湖市的环境卫生管理要求,负责主城区道路小区保洁、垃圾收集作业、沿街垃圾分类收集、大型机械车辆作业、垃圾转运站作业、垃圾分类转运、消杀、病媒防制、日常维修及杂务、大件、装修、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公共厕所等进行保洁;对数字城管交办的案件进行保洁,根据环卫中心的派遣指令对指定事、部件进行专项保洁,其它与环境卫生相关的工作。
2、保洁范围:平湖市城区范围内,北片东至上海塘,西至东文王港,南至新桥港,北至福臻路;南片东至三港路延伸段,西至平善大道,南至南环线以北,北至上海塘(保洁区域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适当变更,具体根据采购方指令)。保洁要求做到覆盖城区环卫保洁区域范围内的主次道路、公共厕所、楼道、垃圾转运站等地域,做到区域内保洁。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3328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合同约定采购服务期为十二个月,具体实施时间根据合同执行。期满后如服务良好,采购人可视情况报平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续签合同。经过对乙方已履行合同月份的考核,服务良好,因此特申请续签合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平湖市宝成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平湖市嘉环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金穗路269号A1-120室、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金穗路269号A1-01-18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122273
传 真:/
地 址:人民西路164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陆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85620831
传 真:/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docx(12.9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