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博物馆)馆藏珍贵铁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2817
项目名称: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博物馆)馆藏珍贵铁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需求
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个 月内完成文物修复工作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预付款,项目进度到50%时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20%。
4.质量要求:通过省局组织的专家验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5.招标范围:18件铁质文物。
6.合同形式:固定总价
7. 此次修复保护的铁质文物共18件套,其中三级文物9件,一般级别的文物9件。18件铁器文物中,时代跨度从东汉到清代,主要的时代是金、明、清等时期。文物 类别主要有铁剑、农具、铁质武器等。
8.参数要求:清除文物表面附着物,恢复文物原貌,达到展览展示效果;清除文物内部的致病因素,尽其可能的延长文物寿命;增加文物展示的信息量。三维数据采集拼合后物体的形态误差:≤2mm。
(一)文物信息表
序号 | 总登记号 | 文物名称 | 年代 | 质地 | 级别 | 照片 |
1 | 9 | 东汉残三足铁盆 | 东汉 | 铁 | 三级 | |
2 | 总11 | 金铁犁铧 | 金 | 铁 | 三级 | |
3 | 1009 | 金双环柄铁铲 | 金 | 铁 | 三级 | |
4 | 8 | 东汉铁斧 | 东汉 | 铁 | 三级 | |
5 | 5206 | 铁矛 | 高句丽 | 铁 | 三级 | |
6 | 5202 | 马镳衔 | 高句丽 | 铁 | 三级 | |
7 | 5204 | 铁箭镞 | 高句丽 | 铁 | 三级 | |
8 | 5205 | 铁铲 | 高句丽 | 铁 | 三级 | |
9 | 5203 | 铁甲片 | 高句丽 | 铁 | 三级 | |
10 | 7 | 清残宽沿铁釜 | 清 | 铁 | 一般级别 | |
11 | 总2 | 明直刃铁剑 | 明 | 铁 | 一般级别 | |
12 | 总36 | 金铁镢 | 金 | 铁 | 一般级别 | |
13 | 4405 | 金铁蹚头 | 金 | 铁 | 一般 | |
14 | 4406 | 金铁犁镜 | 金 | 铁 | 一般 | |
15 | 4407 | 金铁镰刀 | 金 | 铁 | 一般 | |
16 | 4408 | 金铁锹 | 金 | 铁 | 一般 | |
17 | 4409 | 金铁凿 | 金 | 铁 | 一般 | |
18 | 4410 | 金铁铡刀 | 金 | 铁 | 一般 | |
(二)文物修复技术和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遵照文物修复基本原则与相关行业规范,进行馆藏铁质文物的保护修复技术操作。选用的工艺和材料,要用对文物最小的技术干预来取得文物最大的稳定;选用的材料应对无残留有害物质,选用的方法能消除伴随文物的有害因素,保护修复中得铁质文物,需采取相应保护技术措施,防止铁质文物再次受损。
(三)项目服务要求
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施工。同时,还需要提供文物保护修复过程记录数字化方案,记录修复过程数字化资料,向公众展示修复过程。具体要求如下:
①严格遵照文物保护修复基本原则及相关行业规范,在全面观察分析的基础上,遵照“保护现状、修复原状、消除隐患、延长寿命”的原则,在充分做好前期研究和试验的基础上,以物理方法为主、化学方法作为辅助,确定每件铁质文物的保护修复措施。
②确保能为本项目涉及到的文物提供良好的保管环境,保证文物安全。
③完善文物数字化采集,对修复前后的文物进行三维采集,做好前后对比工作。
④完善保护修复过程记录数字化方案,记录修复过程数字化资料,实现文物的外观、尺寸量测分析,为后续文物修复工作提供精确数据保障;支持从文物病害标绘、测量到病害评估报告的全过程分析应用;针对文物修复已使用的材料类型、数量等数据完成文物修复评估,为文物后续的保护和再次修复提供数据参考。
2.中标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保护修复工作,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委托他人实施。
3.中标人严格按照中标实施方案进行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修复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制造商投标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铁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lnydzbdl@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8号
联系方式: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联系方式:0417-2801318转66
邮箱地址:lnydzbdl@163.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841007880148866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冠、刘秀娇
电话:0417-2801318转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