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烟草公司苍溪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易地重建项目施工(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招标
补遗书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作无效投标。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作无效投标。3)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显示无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作无效投标。
现变更为: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作无效投标。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作无效投标。3)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显示无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承诺函作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5年08月08日09:00分,变更为:2025年08月19日09:00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
2025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