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RC-ZB-202507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代理工作完全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坤禾锐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坤禾锐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详情:
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民主村
联系方式:18681945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坤禾锐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
联系方式:17772958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17772958891
陕西坤禾锐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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