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602552011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水利局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380936 采购人地址 :广阳区金光道26号 采购公告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承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砖瓦窑村承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内(一层、 三层及二层两个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4-7667079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定标日期: 开标、评标地点: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null 采购内容:null#filename#null 废标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废标日期: 备注:2026年10月8日09时00分开标,经采购人资格审查,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信用中国经现场查询均符合要求。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专家评审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未放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由将河北数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废标,以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为由确定本项目流标。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信用查询核心文件)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做好查询记录留存;查询责任主体是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是供应商,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截图供专家评审根据财库〔2019〕38号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属于可在线实时核验信息,不能强制投标人纸质上传截图,属于优化营商环境禁止设置的不合理门槛。根据以上两条规定,专家不能以此作为废标理由。由于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执行相关规定,导致本项目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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