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出入口分布式光伏及配套工程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 云南
招标人 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出入口分布式光伏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充分利用地铁现有资源,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拟利用5号线全线18个站点出入口建筑物屋顶布置光伏组件,并利用各出入口地面红线范围内可利用空地,增设电动两轮车充电桩37套及两轮车换电柜配套设施11套。
2.招标范围:投标人利用昆明地铁5号线沿线站点出入口地面红线范围内可利用空地,增设电动两轮车充电桩及两轮车换电柜配套设施及利用地铁5号线出入口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及配套工程,开发电力能源。投标人应承担本项目所有费用,包括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运维的全部费用,负责项目报建、设计、施工、运维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及竣工图编制;
(2)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监造、运输、到货验收、保管;组件性能现场抽样及组件安装质量检测;
(3)施工手续办理及施工准备(施工临建、水源电源、进站道路等);
(4)场地平整、光伏场区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集电线路、交通工程、环保、消防、水土保持、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各专项工程等施工、消缺、试验、调试及档案归档工作,完成并网工作;
(5)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检测,永久标识牌(含设备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等各种所需标识牌);
(6)联合试运转、技术服务、人员培训;
(7)负责工程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及专项验收:环保(含突发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及验收、水土保持、安全设施(含安全“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含职业卫生“三同时”)、防雷接地、节能评估等;
(8)为工程投保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
(9)负责合同期设备运维、升级事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招标人免费提供出入口屋顶,不投入资金,在5号线特许经营期内通过招商引入第三方承担出入口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运维的全部费用,负责项目报建、设计、施工、运维的全部工作。光伏组件产生的电能一部分供出入口电动两轮车充电桩及两轮车换电柜使用,剩余发电量由招标人以优惠电价购入降低运营成本。其中:
(1)优惠电价:招标人以优惠电价购入降低运营成本,若某月供电局电费单价低于优惠电价,则该月光伏电费计价单价按当月供电局电费单价据实结算;如后期市场电价存在较大波动,光伏电价由双方另行协商。
(2)资源占用费: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电动两轮车充电桩及两轮车换电柜资源占用费(2032年-2052年资源占用费应每五年通过第三方评估单位评估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合作期:本项目总合作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52年6月28日止,若特许经营协议因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提前终止则5号线出入口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期限相应缩短。
5.建设地点:昆明地铁5号线沿线站点出入口处。
6.质量要求及标准: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安全、优质、高效、有序推进,并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性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要求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备即可,联合体成员承接工作责任范围以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为准)
3.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实施时间为准)具有1项总装机容量0.5MWp及以上的光伏(含集中式或分布式)建设或运营或EMC项目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或投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承担范围、光伏形式、装机容量、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实施时间等有效内容,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方提供证明材料即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9:00-11:30,13:30-17:30。
2.获取方式:
2.1现场报名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至现场的,提供(1)(2)项;非法定代表人至现场的提供(1)(2)(3)项。
2.2邮件报名获取:投标人可将上述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后(含招标文件购买凭据)一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 ),并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未按上述2.1或2.2项获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 机:13011866500
邮 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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