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检测-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QGCZBFW-2025-035)
本中原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检测(招标项目编号: QGCZBFW-2025-035),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第1包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68.901618万元(人民币) |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原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项目编号: QGCZBFW-2025-03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1日
评审日期:2025年9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单位名称: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榆林北路6号1-2层1号;
成交金额:689016.18 元;
服务期限:完成所有检测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
项目负责人:邱玲智;
证书编号:AY144100480。
三、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名单:吴清波、刘文辉、李利彬(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郑州鑫纵合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发展大厦21层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97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全过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企业总部基地95号楼3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682155 18503866112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鑫纵合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发展大厦21层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71-662976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全过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企业总部基地95号楼3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503866112
电子邮件:cdzbtw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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