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b区花桥镇花东路升级改造工程(三叉路口至湾东路) | |||||||
项目编号 | WH100GL25SG0253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50204号)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b区花桥镇花东路升级改造工程(三叉路口至湾东路) | |||||||
标段编号 | WH100GL25SG0253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b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Y133与九三公路交叉路口向北约50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良栋139553369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鹏佳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世贸南楼10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建新1396519378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30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奔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9083580.14 | |||||||
项目负责人 | 黄炎滨 | |||||||
证书编号:浙2332015202314361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湖南省通衢兴路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9101564.97 | |||||||
项目负责人 | 蒋升波 | |||||||
证书编号:湘1432017201901215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路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9082381.07 | |||||||
项目负责人 | 顾培文 | |||||||
证书编号:苏232222295406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中炬建设(开封)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徽安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都晟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河南鸿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彦建设(兰考县)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徽中马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工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沈阳市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黄山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在使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a:75;b:87 2、样本值单位:嘉兴市中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通衢兴路建设有限公司、江苏路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智路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丰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之辰建设有限公司、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佳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基准价:9092326.40元 4、其他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