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城乡融合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东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眉山市仁寿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为视高街道城乡融合区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四水库、柴桑河,帽顶山,寨子山,泉龙河等五个片区,建设内容为修建道路、供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00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完成该项目施工标段、监理以及后续第三方服务采购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8.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18.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31 00:00至2025-08-04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31 00:00至2025-08-04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中标价在5000万元以下,下浮30;中标价5000万元-1亿元,下浮40%;中标价在1亿元-5亿元,下浮50%。2、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应有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均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一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申请人企业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为100分。5、申请人须根据以下内容逐项编制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公司基本情况;(2)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标准;(3)人员配备及组织架构;(4)质量保障措施;(5)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6)重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7)风险预控措施;(8)廉洁保密管理措施;(9)质疑投诉处理机制;(10)增值服务内容6、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方案、资料发送至邮箱:3612416840@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7、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辜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36637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