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永康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建设项目-九铃西路改造工程(西塔路一城西路) | 项目代码: | 2606-330784-04-01-963042 | ||
招标人: | 名称:永康市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街道溪心路300号三楼、四楼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 ||||
联系人:吴旭鹏 | 联系人:孙小红 | ||||
电话:18868525995 | 电话:0579-86515282 | ||||
标段(包)名称: | 永康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建设项目-九铃西路改造工程(西塔路一城西路)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8285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专用条款合同前附表11.1 价格调整(人工及材料找差)原为"允许调整的范围:人工、钢材、水泥、砂石料、商品砼、砖块、柴油、汽油、排水管、沥青砼、电线电缆、预拌砂浆、烧结保温砌块。", 现修改为"允许调整的范围:人工、钢材、砂石料、商品砼、砖块、柴油、汽油、排水管、沥青砼、电线电缆、预拌砂浆、烧结保温砌块。"。 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1 第3种方式:有效施工期的约定如下:原为"市政工程:钢材、商品砼、水泥、砂石料、砖块、柴油、汽油、水电主材(电线电缆、管材)、人工按开、竣工报告所确定工期的前 80%约定为有效期;排水管按开工报告当月至路基完成当月(不包括半刚路基)为有效期;沥青砼按实际使用月份为有效期。", 现修改为"市政工程:钢材、商品砼、砂石料、砖块、柴油、汽油、水电主材(电线电缆、管材)、人工按开、竣工报告所确定工期的前 80%约定为有效期;排水管按开工报告当月至路基完成当月(不包括半刚路基)为有效期;沥青砼按实际使用月份为有效期。”。 | ||||
行政监督机构: |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89293510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30 17:4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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