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天津区域管理中心张家口能源氢氧化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天津区域管理中心张家口能源氢氧化钙采购,项目业主为光大城洁环保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光大城洁环保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服务期内使用量/
包组 项目公司 项目地址 供货日期
吨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望山循环经济产2025.8.1-2026.7.包组2张家口能源 7800
业园 31
2.2项目规模: 详见本章2.1项
2.3交货期: 详见本章2.1项,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天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投标人在招标方所通知的时间内,将按招标方通知交付的数量运送至现场交货。 .2.4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为天津区域管理中心哈尔滨、张家口、献县、故城能源氢氧化钙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包组,包组2张家口能源氢氧化钙使用量及服务期见本章2.1项,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为准。本次投标人中标之后分别与各个项目公司签署供货协议。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必须为氢氧化钙的制造商,需提供已投产的独立生产的能力证明:①应附投标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②现场照片;③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等。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履约的氢氧化钙供货业绩,且月度内的合同业绩供应量之和(单月氢氧化钙总供应量)不低于本次招标对应包组的月度需求量,其中包组2(张家口能源)为 650吨/月。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合同未体现供应量的,需提供供应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月供应量证明材料应不低于连续2个月)。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2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5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