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监理合同);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5)投标人需承诺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格式自拟)。 (7)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