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25020号许昌市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中原电气谷招商运营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电气谷招商运营中心项目已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许示范发改〔202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0-411051-04-05-159532。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许昌市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启拓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电气谷招商运营中心项目。
2.2 招标编号:XCGC-F2025020号
2.3 建设地点:许昌市魏武大道与明礼街交叉口许昌市投资集团双子楼一楼裙楼。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装修总面积约1000㎡。其中,展示区面积约500㎡,多功能活动区面积约300㎡,休闲区面积约200㎡。展示区主要设计施工内容包括:1.新建墙体、天花、地面等装饰工程,强弱电、消防、暖通等安装工程;2.墙面壁布及美工内容设计制作;3.大屏、一体机、音响、中控等多媒体设备;4.规划沙盘、场景沙盘、展柜等展项。多功能活动区设计施工内容包括:1.新建墙体、天花、地面、活动墙体等装饰工程,强弱电、消防、暖通等安装工程;2.大屏、音响、中控等多媒体设备;3.会议桌椅等家具。休闲区设计施工内容包括:1.新建墙体、天花、地面等装饰工程,强弱电、消防暖通等安装工程;2.接待、洽谈等办公家具。
2.5 项目总投资:约495万元 。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全部内容,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并通过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8 招标控制价:经财政预算评审的建安工程费用的97%
2.9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的标准及行业现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拟派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总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信用河南”网站失信惩戒对象,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5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合同价款分配方式,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及项目管理。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 CA 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EF%BC%89%3C/strong%3E%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EF%BC%89%E6%88%90%E5%8A%9F%E4%B8%8A%E4%BC%A0%E6%9C%AC%E9%A1%B9%E7%9B%AE%E5%8A%A0%E5%AF%86%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08:30。
6.2 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 11.1 和 11.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11.3”。
10.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11.联系事项
11.1招标人:许昌市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文路与永兴路交叉口商会大厦4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203746688
11.2代理机构:许昌启拓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学院路九州溪雅苑西门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37428451
项目负责人:刘嘉豪
联系电话:15837428451
11.3监督单位: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755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刘嘉豪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