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旺苍县木门项目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旺苍县木门项目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水函【2025】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水利科技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水利科技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旺苍县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旺水函【2025】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旺苍利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旺苍县木门镇: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3.77公顷(石坎坡改梯23.77公顷)。修建截排水沟10.86㎞(其中30㎝×40㎝梯形生态沟渠8.61㎞,40㎝×60㎝矩形渠2.25㎞),蓄水池8座,沉沙池29座,生产便道5.64㎞(其中1.5m宽生产便道4.23㎞,2.0m宽生产便道1.41㎞),穿路涵管651m,印斗沟沟道生态治理3550m(建设滨河路4.09km,林间路0.42km):
2.1.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5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额:1533.3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旺苍县木门项目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施工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 11 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 01日
09时30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 01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旺苍县水利局 电话:0839-4202184
传真: / 电子邮件: /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553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旺苍县水利科技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旺苍利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旺苍县新华街553号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南凤巷1栋1号
邮编: 628200邮编:628200
联 系 人: 郝先生(异议联系人)联 系 人:严先生
电话: 15892296056电话:13881230385
2025年07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