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12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分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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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天河路6号1幢1层 | 3,700,000.00元 | 2025年度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百分比):17%2025年度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百分比):17% | 97.5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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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060199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5年度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 | 国秀 | 计量称重或满足采购人需求 | 1(批) | 1,700,000.00 |
A07060199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5年度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 | 漏米垭 | 25kg/袋或满足采购人需求 | 1(批) | 2,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娜、虞熙娅、刘淑芝、薛斌(采购人代表)、许曼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011525210200009319。2.编号及品目名称: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3.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温江区财政局,028-82727142。4.采购预算为:370万元。5.付款方式:货款转账支付。付款进度安排: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中标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该月货款。中标供应商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2、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项目负责人:张健、杨皓;7.因系统原因主要标的单价为预算金额,实际以结算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8274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8705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87050033-2052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