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赫山环卫除臭药剂、菌剂采购项目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二、产品技术要求第1.4款为:
▲1.4所投除臭产品必须提供具有微生物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使用效果合格的检测报告,要求氨气去除率达到98.3%、硫化氢去除率达到93.7%,甲流醚去除率达到82.4%。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中的二级或以上标准(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现更正为:
▲1.4所投除臭产品必须提供具有微生物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使用效果合格的检测报告,恶臭污染物厂界值标准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限值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或以上标准(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180737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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