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白庙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YC-JSGC202510SZ-004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白庙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宜城市白庙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宜发改审批[2025]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宜城经济开发区白庙片区
建设规模:1.对白庙片区宋玉四路、七里庙路、西城大道、原250省道(宋玉四路至国道段)、207国道(中华大道至楚锐重工段)、楚源大道、宋玉六路、楚韵大道、锦昔路、前锋大道、兴园路、大雁大道、雁北路、治学路等道路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长度36.07公里。2.配套管网安全监测应用系统及监测设备。
其他:合同概算价: 14341.6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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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其它专项工作;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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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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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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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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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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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应包含排水工程)(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声明和查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4)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2025年内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1.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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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7%9A%84%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7%BD%91%E5%9D%80%EF%BC%9A119.36.80.62/TPBidder/login.aspx%EF%BC%89%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2%80%94%E6%9C%8D%E5%8A%A1%E5%AF%BC%E8%88%AA%E2%80%94%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9%A1%BB%E7%9F%A5%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F%BC%89%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2%80%94%E6%9C%8D%E5%8A%A1%E5%AF%BC%E8%88%AA%E2%80%94CA%E5%8F%8A%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2%80%94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A%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5%8A%9E%E7%90%86%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5日0:00时至2025年10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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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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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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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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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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