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 清单总说明中关于本工程需要设置气膜,根据市场询价,此部分费用比较高,是否单独计取该笔措施费用?
答:不单独计费。
提问2:清单010101002001 挖土、石方中特征描述中提到“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综合考虑土石方比例及类别(含钙质结合层等)后报价,地下及地上障碍物(含土、石、砖石、淤泥、孤石、砼、钢筋砼(含前期试桩单位实施的钢筋砼灌注桩)及建渣、原始道路面层、基层、可能会涉及到的管道,地被、水塘等)拆除的工程量合并在此项目中投标人综合考虑,杂草、灌木、乔木(除需移栽乔木单列外)、树兜、场平等工程量合并在此项目中投标人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中不论地下及地上障碍工程量发生多大的变化,结算时也不调整综合单价。”现场踏勘中发现场内存在较深地下室基坑,且面积较大,回填量较多。需要回填才能施工支护桩及桩基础,请问,此部分回填土的工程量及费用是否单独计取,并计入结算总价中?
答:回填工程量及费用不单独计取。
提问3:清单土石方工程量清单相关问题 1、关于基坑捡底,在编制说明中描述为“1.1.6基底人工捡底(砂、卵石部分)由第三方实施,总包负责标高控制,严禁超挖。若出现超挖,由总包单位自行承担,不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在清单特征中包含人工捡底工作,是否有矛盾或冲突,是否理解为,砂、卵石部分由第三方实施捡底工作,其余部分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含在该项清单报价中。 2、关于“挖土、石方”项清单特征中“9.桩间挖土增加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请明确其工程数量是否并入清单工程数量? 3、“碎石、卵石回填”是否为利用基坑开挖砂卵石进行回填,并考虑因场地原因不能现场堆放产生的临时堆放及进出场运输费用?
答:1、按工程量清单执行。2、并入清单量。3、不利用。
提问4:红线内外场地使用。依据现场考察情况,现场地红线范围内,存在其它项目临时设施等,在本项目进行施工平面方案设计时,是否需考虑其实际拆除时间。
答:项目合同工期已有明确要求,施工平面方案设计非招标人明确范围。
提问5:幕墙部分工程量清单中,各项清单均涉及打样工作内容,因清单数量较多,是否能明确打样的综合范围及打样位置,按位置来确定需要打样的组合幕墙内容,而非要求各项清单均做打样。
答:均做打样。特殊位置无法打样的报招标人审批。
提问6:基坑支护工程量清单中,“排水、降水”工程量“21766昼夜”,是以“系统”计算还是以单井计算?
答:按工程量清单执行。
提问7:关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问题,招标文件中“总用地面积: 24519.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166.8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10868.81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60298平方米;”清单编制总说明中“5.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59475.24m2,地下建筑面积约为50329.04 m2,1#楼建筑面积约为185218.81m2,2#楼建筑面积约为23927.39m2。” 设计图中建筑面积:地下室50329.04m2、1#楼185218.81m2、2#楼23012.75m2,合计258560.6m2。请问以何为准?
答:以清单编制总说明中的建筑面积为准。
提问8:机械成孔灌注桩关于成桩钢护筒设置长度,依据“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清单编制评审疑问(土建005)”中第三条第一点的统一解释,实际钢护筒以现场验收为准。基坑支护工程量清单中,灌注桩混凝土需综合考虑钢护筒与泥浆护壁段的混凝土充盈系数,清单工程量以“设计桩径*有效桩长”以m3计量,请问控制价中考虑的这两部分成桩方式比例是什么?
答:控制价按“清单编制评审疑问(土建005)”回复计算。回复截图如下
提问9:总说明第1.1.10.7条,“支护桩、立柱桩及基础桩成孔出渣中的砂、卵石(稍密卵石、中密卵、密实卵石、中砂)应分类就近堆放,其中基础桩空桩部分需利用支护桩、立柱桩及基础桩成孔 出渣的砂、卵石(稍密卵石、中密卵、密实卵石、中砂)进行回填,并回填至桩孔顶,不再外购砂、卵石,费用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单独计取。” 若提取出来的连砂石质量不能满足回填要求或提取数量不能满足回填量,如何处理?
答:根据地勘报告内容,连砂石数量能满足回填要求,如因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施工措施等造成提取部分连砂石污染、品质下降,承包人取采取清洗或外购保证回填砂、卵石质量,费用不再单独计取。
提问10:清单010515009001 措施钢筋(地下室)是否包含地下室大体积筏板钢筋支撑措施费用?
答:包含。
提问11:总平部分的清单,未见土方回填及雨污水内容表达,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详见界面划分表。
提问12:在基坑支护清单“自编001”中,有价钢材残值回收工程量达5106.22吨,此量包含哪些回收内容?是否包含格构柱埋在结构内无法拆除部分,内支撑结构中的钢筋已形成钢筋混凝土整体,无法单独处置。
答:按工程量清单执行。对内支撑结构中的钢筋已形成钢筋混凝土整体的钢筋需剔除后进行残值回收处理,剔除费用含在“钢筋混凝土支撑构件拆除”清单项中,具体详见“钢筋混凝土支撑构件拆除”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招标人:成都弘锦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