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黄电小区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黄电小区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天柏组团片区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宜宾翠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创新创业产业园 | 17398802380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新街社区发展街岷胜苑4栋 | 15680602590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项目位于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金江大道和规划二十九街交界处东南侧的TC-20-01-01地块。新建村民安置房屋约 81895.99平方米,安置户数575户,配套服务设施约207.52平方米。包含机动车停车位49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66个、供水、排水、供气、安防、垃圾收储及配套基础设施。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227357933.60 | 227357933.60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025-10-18 | 2025-10-15 | 2027-04-07 | 2027-04-07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施工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项目建设过程无条件配合水、电、气等单位进行墙体开洞;套管预埋;内外墙体、墙面恢复等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本项目各项装饰施工前的现场打样工作(直至最终各方确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建设过程中配合建设单位整体形象部署需求,由此造成得施工临时实施、设备等点位调整产生得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 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天柏组团片区 | 按合同履行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刘暅 | 注册建造师川1512021202201350 | 黄钰 | 注册建造师鄂1422023202401710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项目描述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天柏组团片区。 2.2规模及投资额: 该项目位于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柏组团片区,北至金沙江北路西段以北区域,南至金沙江区域,西临 247 国道区域,东达金沙江特大桥金碧路区域,片区范围约1816 亩,包括拆除新建、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内容。改造户数约715 户,约2503 人。新建村民安置房屋约 8.79 万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约 3455 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 2.7 万㎡。包含机动车停车位 542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843 个、供水、排水、供气、安防、垃圾收储及配套基础设施。 本标段位于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金江大道和规划二十九街交界处东南侧的TC-20-01-01地块。新建村民安置房屋约 81895.99平方米,安置户数575户,配套服务设施约207.52平方米。包含机动车停车位 498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566个、供水、排水、供气、安防、垃圾收储及配套基础设施。 本标段总建筑面积81895.99㎡;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62713.05㎡,地上不计入容积率面积约674.45㎡;地下建筑面积18508.49㎡。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及其他指令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6640万元,本标段总投资为3759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专项债等。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施工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项目建设过程无条件配合水、电、气等单位进行墙体开洞;套管预埋;内外墙体、墙面恢复等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本项目各项装饰施工前的现场打样工作(直至最终各方确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建设过程中配合建设单位整体形象部署需求,由此造成得施工临时实施、设备等点位调整产生得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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