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设备更新及演播室改造项目,本次采购进口产品满足使用,现将决定采购进口产品的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联系人:巩前进联系电话:13653567912采购单位地址:晋城市城区建设路976号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递交
3、意见接收机构: 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
4、联系人:巩前进
5、联系电话: 13653567912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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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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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论证意见.pdf (6.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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