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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以北,西菜园规划路以东约5826.76㎡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呼和浩特市 其他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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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以北,西菜园规划路以东约5826.76平米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项目编号N0109TD260046-2产权子类型商服用地
挂牌起始日期2026-09-30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10-19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资产概况

1、黄金区位占位,执掌玉泉城南发展核心风口:地块地处主城建成区范围,周边配套氛围成熟,可快速启动商业运营,极大压缩项目培育周期,降低前期市场培育成本,商业变现效率更高。

2、商服用地属性多元,业态可塑性极强,掘金赛道丰富: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灵活的用地属性赋予项目极高的业态想象空间,投资方向选择十分宽泛。商服用地可开发的业态赛道多元,投资方可以结合片区消费需求,量身打造适配项目,拥有极高的自主策划权限。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以北,西菜园规划路以东(具体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基本属性土地四至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以北,西菜园规划路以东(具体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转出面积约(亩)不动产权证书显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826.76㎡,约为8.74亩转出期限至2053年1月14日止
土地类型商服用地规定用途商服用地
权属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权证名称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年限至2053年1月14日止
土地现状
是否有优先受让方 否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地上附着物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无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1985645.00
评估基准日2026-03-31
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11800000.00(含增值税)
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联系人:邢经理

联系电话:15547162927

转出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6年第13次)([2026]79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以北,西菜园规划路以东,约5826.76㎡(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无地上建筑,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动产权证书齐全,权证号:蒙(2016)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00280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四至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规划条件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11653.524平方米。

2、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后可能产生一切风险!转让方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647116074。

3、标的土地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不动产、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实际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项目成交后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等因素而发生变化。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出让合同等资料相关情况,与该标的土地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4、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表》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5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纸质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标的开发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25%以上且达到其他要求的转让条件后才可以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待达到转让条件后30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达到转让条件后,交易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如因转让方或受让方违约等原因造成标的权属未能变更,交易双方互相承担赔偿责任。

5.在交付标的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标的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涉及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链接])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勘验须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647116074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9-30 00:00:00 至 2026-10-19 17:00:00
报名手续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金额3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19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行为,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6-09-30 00:00:00-2026-10-20 11: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成交方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业务收费办法.pdf授权委托书.docx

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邢志强
咨询电话15547162927
咨询时间公告期间提前预约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艾伦18586095993
其    他邢志强155471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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