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长春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项目概况:
2025年长春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20250701;
2.项目名称:2025年长春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项目概况:
(1)人员情况:学校现有学生约3200人,现有教职员工约300人;
(2)食堂经营及使用场地:约4500平方米,相关设备齐全。
(3)服务内容: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厨房、餐厅的餐饮服务;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服务期: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成交试用期一学期,试用期内如果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经济纠纷并通过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可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一年期满,如果经营方能持续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续签一年合同,校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续签或者终止合同;三年后重新招标。
4.采购需求:2025年长春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认定的食品安全量化A级资质并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在认定有效期内),同时具备HACCP或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人员要求: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营养指导人员(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1名、高级厨师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安全总监1名,服务团队所有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3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126.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如因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购买采购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