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东葛校区改扩建工程(二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227001 | ||||
招标人 | 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 | ||||||
代建单位(如有) | 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包括建一栋地上 5 层,地下一层教学综合楼(即一期已建教学综合楼续建),建筑高度 23.95 米,基坑最深 9.9 米,总面积 14314.15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0983.24 平方米,地下 3330.91 平方米);功能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室内体育用房,架空层,设备以及机动车库建筑面积,功能教室及素质拓展;大门及外围墙构筑物,大门及外围墙,总长度 87 米, 大门建筑高度 8.35 米,外围墙高度 2.90 米,教学综合楼楼顶铺设露天篮(排)球场及田径跑道。拆除校舍总建筑面积 6692.24 平方米(2#办公楼 1002.62 平方米,3#教学楼 1172.4 平方米,4#办公教学楼 4089.84 平方米,公厕 81.86平方米,1#杂物房 234.78 平方米,2#杂物房 110.74 平方米),包括建设场地内原有的建筑、建筑附属构件、构筑物、景观小品、地面破除、树木移植、机电管线及检查井、雨水口、室外消火栓、路灯等附属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9日9:30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1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成员单位:中铁四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中铁四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50127117.20元 | ||||||
工期 | 38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伟海(注册编号:桂1452006200800724 ;身份证号:420111********567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华,【身份证号:450102********201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8)0010941】 李雪晴,【身份证号:450324********371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23)0013162】 李晓婷,【身份证号:450521********560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4)001344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业绩: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宅小区项目(A3地块)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兴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七局第六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广西兴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中建七局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7257726.41元 | ||||||
工期 | 38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石绍鹏(注册编号:粤1412022202309284;身份证号:452730********29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朱红梅【身份证号:450803********586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7)0015073】 王光明【身份证号:140424********401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粤建安C3(2023)0041793】 周信宇【身份证号:450521********485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粤建安C3(2021)013867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业绩: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翔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50136453.62元 | ||||||
工期 | 38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贵裕(注册编号:桂1452014201405224;身份证号: 450603********215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晓静【身份证号:410185********502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24)0004931】; 韦秋园【身份证号:452730********022X;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8)0016535】 玉卓炎【身份证号:450821********063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6)000834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业绩: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