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顺昌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1]XYZ[GK]2026001、顺昌县沙南高速洋墩互通及接线工程起终点平交口信号灯及电警系统建设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顺昌县沙南高速洋墩互通及接线工程起终点平交口信号灯及电警系统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1]XYZ[GK]2026001
项目名称:顺昌县沙南高速洋墩互通及接线工程起终点平交口信号灯及电警系统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8,000.00元
采购包1(顺昌县沙南高速洋墩互通及接线工程起终点平交口信号灯及电警系统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1,11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1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1,1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70200-交通管理设备 | 顺昌县洋墩互通及接线工程起终点平交口信号灯及电警系统建设 | 1(批) | 否 | 技术规格、服务: 在洋墩乡857线道与洋墩高速口十字路口及大历镇528国道与洋墩互通T字路口新建交通信号灯、电警抓拍系统及配套补光设备和后端服务器。 验收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实施,且自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验收方式:(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招标人和投标人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投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应负责补齐。(3)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①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②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产品制造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招标人。③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按本项第(1)条款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 5、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7、履约保证金:合同总款项的3%-10%作为履约保证金。 8、应急响应及售后服务: (1)所有提供的交通监控设备(不包括建设辅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五年免费维保,质保期内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中因人为损坏的,以及因自然因素造成损坏的不包含在免费维保范围内,质保期内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2)中标方应承诺在服务期内,提供专用维修点提供维保服务。 | 1,118,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各指定地点的安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包1:无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财务报告和社保及税收证明材料可由投标人的上级公司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0-21 至 2026-10-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南西路87号(五里亭商贸城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顺昌县公安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东路8号
联系方式:1802096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
联系方式:0599-872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99-8720699
网址: [链接]
开户名: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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