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渭滨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委托,拟对渭滨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金陵街道金陵东新村3号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917-3959096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 系 人:乔楠、王莉、李峻豪
联系方式:0917-3552019/029-85257505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渭滨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103022025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为渭滨区公办学校食堂提供食材及配送服务,主要食材配送有米面油、杂粮类;肉蛋奶、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类。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1 | 1 | 大宗食材米面油、杂粮及配送服务 | 餐饮服务 | 批 | 零售业 | 1.0000 | 是 |
2 | 2 | 多频次、小额零星采购的肉蛋奶、蔬菜、干货、调味品及配送服务 | 餐饮服务 | 批 | 零售业 | 1.0000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
1 | 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 | 采购单位 |
2 | 宝鸡市渭滨中学 | 采购单位 |
3 | 宝鸡市姜谭高级中学 | 采购单位 |
4 | 宝鸡市姜城中学 | 采购单位 |
5 | 宝鸡市渭滨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采购单位 |
6 | 宝鸡市相家庄中学 | 采购单位 |
7 | 宝鸡市长岭中学 | 采购单位 |
8 | 宝鸡市渭滨区海棠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9 | 宝鸡市渭滨区晁峪中学 | 采购单位 |
10 |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石鼓小学 | 采购单位 |
11 | 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益门中心小学 | 采购单位 |
12 | 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孔家庄中心小学 | 采购单位 |
13 |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中心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14 | 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中心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15 | 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中心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16 | 宝鸡市渭滨区川陕路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17 | 宝鸡市渭滨区龙山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大宗食材米面油及杂粮及配送服务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
(2).分包名称:多频次、小额零星采购的肉蛋奶、蔬菜、干货、调味品及配送服务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 2025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临时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8-600271拨0; ③华测CA:400-620-2211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注:本次申请的CA证书为临时证书,仅适用于陕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使用,供应商如办理临时证书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使用,导致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CA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供应商资格要求(1、2包):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征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并签署盖章。
4.2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申明)。
4.8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跳转后的界面截图即可)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征集人: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