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硝酸系统改造优化项目铂回收器(含滤芯)其他容器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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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化公司硝酸系统改造优化项目铂回收器(含滤芯)其他容器类(招标编号:NZZ251222-2107-10715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容器类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南化公司硝酸系统改造优化项目铂回收器(含滤芯)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其他容器类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资质要求:投标方应具有与铂回收器(包括滤芯)设计相适应的设计能力,能提供与铂回收器(包括滤芯)相关的工艺计算、设备及滤芯的强度计算、流阻仿真计算等技术文件,可以满足招标方工程设计的需要。投标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方至少有一套类似工况下的铂回收器(包括滤芯)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或盖章页和能够清晰表示产品名称、数量、规格等关键信息页)无合同复印件或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性能承诺:投标方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体系、设计能力、人员资质(包括 ASME 焊接资质、无损检测资质等)、生产设备、试验和检验设备等说明材料。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1.5 其他要求。
(1)制造要求:投标方应自有卷板设备,具备完善的无损检测能力(RT、UT、MT、PT)及经验,设备的加工制造必须在投标方自有工厂内进行,设备制造的关键工序(指所有受压元件的焊接、成型、探伤、热处理、检验及油漆包装、滤芯的制造等)不允许在项目现场制造或委外制造,必须全部在投标方的制造工厂内制作完成。投标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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