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海关关务系统升级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海关关务系统升级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12890。
1.3 项目类别:服务。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对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白云物流)海关关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涉及20个子功能升级改造及2个子系统搬迁,在原平台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供应商须确保升级改造后的关务系统与现有白云物流信息平台界面及数据统一。供应商建设费用包含因原平台系统改造可能产生的第三方技术支持费用。项目总预估工作量为430人天,含税单价限价1500元/人天,含税总限价645000元。
供应商需对报价明细表(表2)所有功能进行报价,对每项功能预估工作量、含税单价、含税小计分别进行报价,预估工作量总和、含税单价、含税小计总和皆不能超过项目总预估工作量、含税单价和含税总金额。详见如下表1:
表1: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总预估工作量 (人天) | 含税单价限价 (元/人天) | 含税总限价(元) |
1 | 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海关关务系统升级项目 | 软件开发服务 | 430 | 1500 | 645000 |
表2: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需求名称 | 需求描述 | 预估工作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小计(元) | 备注 | |
一、系统功能建设 | |||||||
1 | 退仓退场在库证明电子化 | 在库电子证明功能、退仓退场模块 | 4 | 15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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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商装载理货报告电子核销优化 | 电商装载理货报告电子核销优化 | 7 | 1500 | 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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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邮件装载报文发送 | 部分问题优化。 | 4 | 15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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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关306R报文(报关/转关单状态)查询解析 | 在信息平台新增一个模块,按主单号查询报关单状态。 | 6 | 15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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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车辆正常入卡口触发DLV优化 | 触发唐翼打单的触发点,从车辆入卡口改到“出仓确认2”触发。 | 3 | 1500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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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进港拆单理货回执需求 | 1.回执日期超7天查询不到的问题、海关手动放行导致无回执的问题 2.开通微信小程序、网页版线上拆单业务模块。 3.优化卡口验放前置条件通知查询模块。 | 19 | 1500 | 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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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出港查验通知及BC场站系统报文触发 | 部分问题优化。bc系统入库从打印清单触发改为“发送运抵确认”时自动触发。 | 13 | 1500 | 1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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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进出港现有业务五小功能等移植至平台 | 代理人备案:登记、审核、查询 | 9 | 1500 | 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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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入库登记:入库申请、审核、入库登记、出库登记 | 10 | 150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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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纸化收单:登记交单、审核、处理 | 20 | 15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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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登记、柜台单运费计算 | 10 | 150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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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电报申请:申请、提取发送电报、电子台账 | 12 | 1500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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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岛及本场巡仓功能:巡仓任务设置、巡仓打卡、巡仓记录表、统计 | 18 | 1500 | 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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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岛容器需求:申请、处理 | 8 | 150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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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板过磅登记:申请、处理 | 4 | 15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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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场拉货登记:申请、处理 | 4 | 15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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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自助进出区登记等海关现有业务报文变更 | 自助进出区登记等海关现有业务报文变更(去掉或增加相关字段); | 3 | 1500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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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进口冷藏车等提前入场 | 进口冷藏车等提前入场(区分机坪自提、提前入场),客户申请+货站审核+海关审核; (1)客户先完成驾驶员及车辆备案登记; (2)客户在信息平台PC端或小程序提交冷藏车提前入场申请(参考自助进出区登记,具体字段以海关要求为准),需选择进出方式(机坪自提或提前入场,默认选中提前入场),支持上传附件(PDF和图片); 注:需要与海关确认是否关联自助进出区登记修改,强制对应业务类型要海关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自助进出区登记; (3)货站人员在管理端PC查看提前入场申请清单(独立列表,显示清单处理的全流程字段),申请经过海关审核并通过后,可点击【快速进出区登记】按钮自动完成进出区登记; | 19 | 1500 | 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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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出口大货、普货特殊通道 | 出口大货、普货特殊通道,客户申请+货站审核+海关审核; (1)客户在信息平台PC端或小程序提交特殊通道入场申请(参考自助进出区登记,具体字段以海关要求为准),需选择进出方式(需要与海关确认除交运非报关单直出外,还有哪些进出区方式需要管理),支持上传附件(PDF或图片); (2)货站人员在管理端PC查看特殊通道入场申请清单(独立列表,显示清单处理的全流程字段),申请经过海关审核并通过后,可点击【快速进出区登记】按钮自动完成进出区登记; | 19 | 1500 | 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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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出口BC业务,安检不符货物信息传送海关 | 1.2个场站的BC系统,新增“安检不符小仓库”的管理功能,支持入库、出库、盘仓等功能;其中,盘仓功能支持扫码、手工输入、列出清单点确认三种方式,且盘仓结果可能需要发送海关; 2.系统获取单窗相关数据(主单号、分单号、货物清单等),现场业务操作PDA扫描清单号可快速查询并展示信息。 3.对于安检不符的货物,现场操作人员在PDA点击【安检不符入库】,进行安检不符货物的入仓操作,系统将对应货物信息入库到“安检不符小仓库”,并向海关发送报文。 4.对于安检不符货物,系统需自动记录安检不符货物处理人、处理时间、库位等信息,以对安检不符的货物进行监管; 5.安检不符货物后续处理可能关联退仓退场,进行退仓退场时,应按照海关监装监卸的相关要求,将货物信息从安检不符的小仓库进行出库。 | 45 | 1500 | 6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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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BC查验预约等相关需求 | BC查验预约等相关需求(查二需求) 1、2个场站的BC系统,新增“暂不予放行小仓库”的管理功能,支持入库、出库、盘仓等功能;其中,盘仓功能支持扫码、手工输入、列出清单点确认三种方式,且盘仓结果可能需要发送海关; 2、系统建立查验货物的清单库,自动完成命中查验的货物清单入库; 3、客户端出口BC业务模块中,客户可查询命中查验的货物清单,支持全选快速提交查验预约,由白云物流管理端审核后再发给海关审核;系统自动获取单窗货物协同处置的信息,客户可在信息平台查询BC查验货物的相关信息; 4、现场操作PDA,可对暂不予放行的货物点击【暂不予放行入库】,将货物信息入库到“暂不予放行小仓库”,系统自动记录货物库位及处理全程(处理人、处理时间、盘点时间等)的记录; | 25 | 1500 | 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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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BC运抵确认 | 场站系统从单窗获取物流企业编号、清单号、清单票数等数据,在安检第一张图或货物收运完成节点,由场站系统自动触发生成BC运抵报文并发送单一窗口。 | 6 | 15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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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货物短驳管理 | 1.根据业务运营分队、保税仓和快件中心录入类型预约。读取该单号货物的件数、重量、理货状态、放行状态、分拨状态、仓库、货位。告知货物需送达的位置。 2.交接内容:备货仓库进行容器组装完毕,点击送出,进行计费校验和货物出仓。查验仓、快件仓、保税仓接收货物后点击接收,货物清点入查验仓并给货位。 装载模块:手录或扫描容器后,录入后扫描单号,输入件数,重量均重;上容器。 清点模块:手录或扫描容器,对容器内的货物进行人工清点,选择仓库并给存放货位。 时间记录:从推送到送出计算时长。 记录字段:单号、件数、重量、理货状态、放行状态、备货前仓库、备货前货位、接收后货位。备货时长。 | 30 | 1500 |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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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进港提货出仓确认功能优化 | 由每车确认改为每票货物确认,取消系统限制,精细化现场业务管理。 | 15 | 1500 | 2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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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进港自助进出区登记危险品相关信息校验 | 在提货人办理自助进出区登记时,需要检验以下2个信息。 1.根据货单号码,校验货物所在仓库名,如果含有“危险品仓”,则需要校验第2点内容,如果不包含“危险品仓”,则无需进行下一步动作。 2.根据车牌号和司机姓名,抓取“危险品管理”—“危险品备案”中的人员和车辆备案信息,进行身份信息的校验,检查人员和车辆是否已备案、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如果校验信息不符,根据不符的项目,页面弹出提示框:人员资质不符,或车辆资质不符,并不允许办理登记。 | 10 | 150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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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进港微信小程序迁移至白云物流管理端APP | 将进港出仓确认等功能模块迁移到白云物流信息平台APP端操作,统一管理内部员工操作功能,提高现场业务操作效率。 | 2 | 15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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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BC特敏货物申报信息审核 | 1、信息平台网页端“BC特敏货物申报信息审核”模块,初设主要实现客户端/中台审核维护/现场业务操作三大操作端的信息处理。 2、客户端支持发起新增品名申请、发起货物运输信息的传递、在库清单搜索等功能,可实时获取清单审核结果。 3、中台审核端支持在库运输清单搜索展示、清单审核维护等功能,将清单审核结果返回至客户端,现场业务操作端可同步查询。 4、现场业务操作端支持在库运输清单搜索展示、现场核验货物结果实时维护,校验结果同步返回至客户端。 5、网页模块支持数据结果导出功能。 | 50 | 1500 | 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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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白云物流经营场所收运货物海关报文场所码判断逻辑 | 在现有场站系统判断的逻辑基础上,新增自助出入区登记环节判断场所码,修改唐翼系统。 考虑后续更多的城市货站,如南区综保区。 | 5 | 1500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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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统功能搬迁 | |||||||
21 | 出口BC产站系统搬迁 | 将白云物流出口BC产站系统搬迁至南航数科公司机房,在南航数科公司提供的服务器环境部署测试环境开展安全测试,通过后部署至生产环境,配合网络关系开通及生产上线流程等一系列工作,保证系统运行稳定,安全,保密。 | 28 | 1500 | 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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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A岛出口BC产站系统搬迁 | 将白云物流A岛出口BC产站系统搬迁至南航数科公司机房,在南航数科公司提供的服务器环境部署测试环境开展安全测试,通过后部署至生产环境,配合网络关系开通及生产上线流程等一系列工作,保证系统运行稳定,安全,保密。 | 22 | 1500 | 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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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430 |
| 6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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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海关关务系统升级项目 | 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开发上线。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3C/p%3E%3Ch2%3E%3Cstrong%3E4%E3%80%81%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strong%3E%3C/h2%3E%3Cp%3E%3Cstrong%3E4.1%3C/strong%3E%3Cstrong%3E%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A5%E4%BB%B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9%E4%B8%BA%3C/strong%3E%3Cstrong%3E2025%3C/strong%3E%3Cstrong%3E%E5%B9%B4%3C/strong%3E%3Cstrong%3E9%3C/strong%3E%3Cstrong%3E%E6%9C%88%3C/strong%3E%3Cstrong%3E30%3C/strong%3E%3Cstrong%3E%E6%97%A5%3C/strong%3E%3Cstrong%3E09%3C/strong%3E%3Cstrong%3E%E6%97%B6%3C/strong%3E%3Cstrong%3E00%3C/strong%3E%3Cstrong%3E%E5%88%86%3C/strong%3E%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5%BA%94%E5%9C%A8%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9%80%9A%E8%BF%87%3Cstrong%3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3C/strong%3E%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机场北出口海关监管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工,020-36068390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交易中心80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女士,020-86125864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交易中心801室
联系人:罗女士,020-86125864
7.3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