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保定东至石家庄段工程(保定市清苑区段)清苑区石桥镇沿线企业、住宅房屋拆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保定东至石家庄段工程(保定市清苑区段)清苑区石桥镇沿线企业、住宅房屋拆除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人民政府新建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保定东至石家庄段工程(保定市清苑区段)清苑区石桥镇沿线企业、住宅房屋拆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6〕项目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石雄高铁征改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47.1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406.85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涉及清苑区石桥镇的3个村庄。纳贤村32户、张村11户、平陵村83户,9户企业。纳贤村:拆迁32户,房屋约4290平方米,围墙3691.28平方米,树木286棵,彩钢单板围挡84.06平方米,棚1169.27平方米以及其余地上附着物;张村:拆迁11户,房屋约2448平方米,围墙1096.07平方米,树木65棵,彩钢单板围挡98.96平方米,棚259.87平方米,以及其余地上附着物;平陵村:拆迁83户,房屋约14803平方米,围墙6184.71平方米,树木873棵,彩钢单板围挡1062.49平方米,棚3046.75平方米,以及其余地上附着物;企业:拆迁9户,房屋约10106平方米,围墙3248.51平方米,树木197棵,彩钢单板围挡370.5平方米,棚18147.73平方米。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2.2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48.060148万元。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2.5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5 00:00至2026-10-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10 08:5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元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贾云煊(招标人),张睿青、刘红领、王菲菲(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人:0312-7107100,招标代理机构:0312-315808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招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312-5800609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元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西石桥村中心西路86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1900号盛悦商务中心(源盛水岸国际)天鹅座2406室 |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贾云煊 | 项目负责人: | 刘红领 |
| 电话: | 0312-710710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315808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yxzx2018@[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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