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技术需求
包组编号/品目号:001/1
品目名称:熏蒸治疗仪
数量:1台
金额:45,000.00元
1、定时时间:1-60min任意可调,连续工作时间≥8h
2、温度显示范围:0℃-100℃,显示精度±1℃。
★3、输入功率:≤2200VA
▲4、熏蒸锅容积:≥6L
5、正常工作加药量V:2.2L≤V≤3L
6、双路输出中药蒸汽,既可为一个患者提供两个部位治疗,也可同时治疗两个患者,互不影响。
▲7、具备两种及以上工作模式可选择。
8、采用液晶屏显示仪器的工作参数,并具有实时状态提示功能。
9、熏蒸容器具有多重安全防护装置,如达到压力自动泄压、限压阀失效后安全阀自动泄气等多重安全保护装置。
10、具有超温、超压、缺水保护并具有声响提示,多重保护措施,使仪器工作过程更加安全。
★11、设有两个独立的熏蒸容器,并在熏蒸容器内设置具有过滤功能的蒸汽输出装置。
12、配备冷凝水收集系统,避免烫伤患者。
13、喷头配有安全隔离罩并配有内嵌式吸水海绵,使病人和喷嘴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烫伤。
▲14、配置自动、手动两种排废液方式。
15、仪器采用大功率外置式一体成型加热器,有效防止药液对加热装置的腐蚀。
16、多角度治疗:三维万向旋转臂杆,360°旋转喷头。
包组编号/品目号:001/2
品目名称:艾灸机器人
数量:1台
金额:380,000.00元
★1、产品需由主机、控制显示装置、嵌入式艾灸控制软件、灸材固定装置、机器手臂、无线遥控器及采集软件组成;
★2、机器手臂须具有6轴以上活动,具备悬停灸、雀啄灸、回旋灸、往复灸(单向)、往复灸(双向)5种以上模式;
3、灸头的加热面积尺寸≧50mm,灸材尺寸≧φ40mm,误差≦±1mm;
4、机器手臂转动应轻便,艾灸头应能稳定停留在所选择的位置上,在不受外力作用时,不应改变原来位置。
5、艾灸工作高度运动范围,艾灸头应能在施灸部位表面距离地面高度750~960mm范围内正常工作;
6、艾灸工作区域应覆盖以机器手臂基座圆心为中心点,取半径400mm~780mm的圆环,并截取基座右侧350mm外的区域,覆盖区域边界误差≦±15mm。
7、自由艾灸模式下艾灸时间可在5分钟~60分钟之间设置,步进≧5分钟;已有方案模式下艾灸时间≧30分钟固定设置;艾灸时间允许误差≦±1分钟。
8、艾灸仪内置烟雾过滤器,烟雾过滤后的气体从设备底座向下垂直排出,可及时将艾灸头内艾条燃烧产生的烟雾吸入并过滤,通过除烟强度调节,可实现无肉眼可见逸散烟雾。
9、内置高温净烟机构,烟雾过滤净化处理后的气体从设备底座向下排出。
10、断电保护功能,当设备在运行期间发生意外断电时,可继续支持设备在掉电后的2分钟内能完成安全停机操作,包含机器手臂复位和系统关机。
11、设备需带有无线遥控器,可在≧1m范围内对设备进行遥控,设有控制音乐播放音量增减、控制艾灸头温度加和温度减的控制按键;
12、通过激光传感器实时监测,自动保持灸材与施灸部位的设定距离以对施灸温度进行控制;
13、具有超温保护功能,两个红外温度传感器中其中一个检测到施灸部位达到≧60℃时,机器手臂抬起,停止工作;两个红外温度传感器中其中一个检测到施灸部位达到≧70℃时,机器手臂归位,断电,并自动关机,从机器手臂归位到断电,关机整个过程≤2分钟。
14、当艾灸头与被灸面意外接触(5.0kg≧接触力≧2.5kg),设备触发碰撞保护,艾灸头自动弹起,同时触发机器手臂急停。以确保被灸者不至于烫伤或受到碰撞损伤。
包组编号/品目号:001/3
品目名称:按摩机器人
1、额定功率≥300W
▲2、理疗手法≥3种
3、能量强度:≥10档可调
4、接触力度:30-70N
5、加热温度:38-54℃
6、多传感器融合;采用视觉识别定位,姿态传感器实时调节姿态,姿态与力传感器多传感器融合技术精准控制,精准施加控制力
7、精准定位:误差<1cm
★8、具有AI智能识别穴位
9、拖动生成轨迹;可手动调整理疗点位,机器人可按照手动调节生成新的理疗轨迹
10、具备遥控器
11、具有≥2种安全防护机制;
12、具有故障预警
▲13、具有断电保护:急停保护功能;
14、机器人具备状态显示系统;根据不同的工作状态显示不同的状态
▲15、机器人可播放语音提示指导操作
▲16、调节模式≥3种;
17、提供专家模式;为专业人员提供更加精细的控制
★18、支持自定义套餐方案;
包组编号/品目号:001/4
品目名称:超短波电疗机
数量:1台
金额:40,000.00元
▲1、振荡频率:≥27.12MHz
★2、输出模式:连续、断续、脉冲三种输出模式。
3、输出功率:≥50W。
4、定时范围:0~30min。
5、断续频率:10~200Hz,步进10Hz。
6、脉冲脉宽:200~1000μs,步进50μs。
7、输入功率:≤1000VA。
包组编号/品目号:001/5
品目名称:中医经络检测仪
数量:1台
金额:160,000.00元
★1、通过采集手足十二经络对应穴位电生理信息进行十二经络传感分析,穴位采集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标准;
▲2、经络柱状图由五种颜色组成,分别代表受检者经络及对应脏腑功能状态的优、良、中、差、警;
▲3、检测结果提供千分位高精度经络数据表,可进行经络检测数据与临床病症的关联性研究;
▲4、具有甲状腺功能测评功能
5、根据中医五行传变规律提供中医五行图及易发病位、关联病位提示;
6、专家建议包含问题经络主治概要、调理穴位及调理方法提示;
7、具有检测日期对应二十四节气养生调理建议;
▲8、具有疗效评估同屏对比功能
★9、经络检测单元具有压力限位装置,可避免因操作用力大小引起的检测数据误差;
10、具有微信二维码扫描获取电子报告支持,检测报告可一键收藏;
11、检测端口开放,可连接医院HIS、体检软件、健康小屋。
12、导联线终身免费更换。
13、采集器承载腔电阻:R<3Ω;
14、探测极体阻抗:R<3Ω;
15、测量范围:15kΩ~4000kΩ;
包组编号/品目号:001/6
品目名称:冲击波治疗仪
数量:1台
金额:150,000.00元
1、工作原理:气压弹道式冲击波,利用压缩空气产生能量驱动手柄内子弹体,以脉冲式冲击方式撞击治疗头,利用二者的弹性碰撞产生超声速压力波,经皮传导作用于疼痛部位的治疗。
▲2、主机控制界面:主机采用全触摸式操作设计,触摸显示屏≥7寸。
3、产品由主机、电源线、冲击手柄、治疗探头组成。
4、集成化设计,内置空气压缩机。
5、工作压力:1bar - 5bar;1-4Bar/最大值 21Hz,4.1-4.6Bar/最大值依次为20-15Hz,4.7-5Bar/最大值依次为 15-12Hz;步进 0.1Bar,允差±10%。
★6、工作频率:1-21Hz连续可调,步进 1Hz。
7、治疗头面积 20mm2时治疗头能流密度 0.5mJ/mm2。
8、治疗仪应有气压不足的提示功能,手柄检测功能、内部超温提示功能。
9、配备一把治疗手柄。
治疗头组件的使用期限:冲击次数≥500万次,
治疗仪控制手柄的使用期限:冲击次数≥1000万次。
10、设备可分别显示主机累计使用次数和手柄累计使用次数。
11、手柄具备计数器及开关功能。
12、冲击波治疗头工作脉宽 0.35ms,允差+20%。
13、为避免设备质量及稳定性不佳的问题,整机包含主机、压缩机、手柄需由同 一品牌生产。
▲14、产品使用期限:产品主机使用期限≥10年。
二、商务需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培训
★2、交货地点: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付款方式及条件:投标人保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培训,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投标人需要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收款账户以合同约定为准不予更改,否则造成的迟付、错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配置,由采购人验收小组根据招标的设备配置、技术规格等要求进行验收核准。设备安装调试达到临床使用标准后,采购人验收小组进行签字确认。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3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产品设备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免费更换为全新设备及配件并进行安装,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人工费等费用,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合同项下设备的保养及更换配件;配合采购人完成所需的联网工作,提供本机地址码并派工程师到采购人现场协助完成。
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工程师姓名: 联系方式: 。
(注:投标人商需填写工程师姓名及联系方式)
★6、售后响应:(1)投标人接到故障报修后,响应时间应小于2小时,并须在故障发生后6小时内抵达采购人现场,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投标人应常年提供全新备用设备,如果设备需要更换,投标人应保证备用设备在故障发生后12小时内送到采购人现场。投标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予以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第三方的维修不免除投标人后期的任何责任、义务,采购人仍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履行质保期内的维修、更换义务。(2)质保期后出现的设备故障,投标人仍有义务进行有偿维修,投标人保证在接到故障报修后7日内排除故障,更换配件并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承诺仅收取零件成本费(不高于当时采购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及维修费用(不高于当时采购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7、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技师培训和诊断医生培训两部分。技师培训包括设备所有功能使用操作培训,诊断医生培训包括设备工作站后处理培训,以上两部分培训均需要达到使用人员能够独立操作的标准。具体培训方式和课时由投标人和采购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采购人指定。培训结束后由投标人和采购人的使用科室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未按照培训要求项目完成培训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则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8、投标人提供的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注册证和许可证。同时提供相应义务。
(1)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
(2)应在提供设备时进行安装调试并进行相应培训。
(3)应提供与设备相关的完整的技术资料,如操作手册、保修证书、合格证、维修说明书等。
(4)需要提供约定的售后服务和保修服务。若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维修或更换。
(5)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9、履约保障:
(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货款。
2)采购人有义务在接收设备时进行验收和检查。
3)采购人应合理使用设备。
4)如果合同中涉及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采购人有义务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
(2)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2)投标人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
3)投标人应在提供设备时进行安装调试并进行相应培训。
4)投标人按照合同要求妥善包装设备,并贴上必要的标记和标签。
5)投标人应提供与设备相关的完整的技术资料,如操作手册、保修证书、合格证、维修说明书等。
6)投标人需要提供约定的售后服务和保修服务。若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维修或更换。
7)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8)投标人应履行的与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
★10、违约责任:
(1)若产品缺少相关证件,或提供产品与双方协商或招标时提供的参数、配置不一致,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更换,投标人未在12小时内将新设备送到采购人现场交货的,投标人均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在该合同项下设备使用期间因质量问题产生任何赔偿义务的,投标人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义务,投标人应承担500元/次(天)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投标人违约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因更换、维修产品所产生的损失。投标人累计违约达到3次(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投标人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质保期内投标人未履行质保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不免除投标人后期的任何责任,亦不免除其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得有任何争议,不得侵犯他方的知识产权及任何权利,如发生侵权行为及其他纠纷,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投标人产品授权到期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以及影响器械保修、维修损失的应由投标人赔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投标人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10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