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招标人答疑及补遗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答疑一:此质疑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二: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等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
答疑二:1、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不需要另行提供其他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拟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质疑三: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疑三:本招标项目严格依照法定流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质疑四: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疑四: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疑五:不需要另行提供其他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六: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疑六: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明确缺陷责任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七: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疑七:该提问与项目无关。
质疑八: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疑八: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质疑九: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疑九: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已明确需提供的材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疑十:以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但封面、投标函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质疑十一: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疑十一:需要,业绩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质疑十二:联合体投标,我公司与另一家施工单位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都负责一部分施工任务,请问业绩是有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疑十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详见补遗3。
质疑十三: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疑十三: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已明确需提供的材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四: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疑十四: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业绩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质疑十五: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疑十五:可以,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的相关要求即可。
质疑十六: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可查询吗?
答疑十六:不需要。
质疑十七:我公司与另外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中约定我公司完成工程量的90%,另外一家施工企业完成10%,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是由我公司提供,还是联合体所有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疑十七:同答疑十二。
质疑十八: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疑十八:请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自行填写,但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
质疑十九: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招标人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招标人和保函受益人是填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吗?
答疑十九:招标人和保函受益人填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补遗内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随本答疑及补遗同时发布(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135739.52元(大写:玖佰壹拾叁万伍仟柒佰叁拾玖元伍角贰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48648.66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陆佰肆拾捌元陆角陆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荣会晟(重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50011120260106002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施工图纸2026.1.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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