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项目名称: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管理项目
标的名称: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管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3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推广农技事业,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台州市路桥区民利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是经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批准成立的,由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登记管理的路桥区唯一一家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非营利性组织,主要职能是推广农业技术、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是农技推广的重要补充力量,可作为政府部门职能的延伸,社会服务功能的拓展。台州市路桥区民利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接受省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的业务指导并承接相关资助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自2018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预算资金由台州市路桥区民利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后因政策需要,2022-2024年我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台州市路桥区民利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继续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台州市路桥区民利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已成为政府职能部门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得力助手,在推动我区创新农作制度、创新农技推广体制、创新农技项目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省、市、区相关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会议明确,同意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列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部门预算。同时,由于该项目具有非营利性及配套性等特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管理项目的采购符合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民利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6-80290397
传 真:/
地 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3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6-82517851
传 真:/
地 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pdf(1.4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