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管理和决策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重庆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汽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服务采购 |
| 采购人 |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管理和决策咨询 |
| 服务内容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规定,政策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政策必要性、政策可行性、政策经济性、政策效率性、政策效益性5个方面的内容,本次评估围绕以上5个方面内容展开《重庆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汽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形成科学、严谨、公正的第三方评估结果,完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其他要求说明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近三年(2022年12月25日起至响应截止日),非: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被“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人员要求:现场至少配备3名专业人员进行服务(专业人员必须是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具有熟悉重大行政决策事务和掌握评估方法,且专业人员中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指定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人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咨询成果进行质量管理审核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约处理。投入项目的人员相对固定,评估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人员清单中所列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提供专业人员2025年7月至11月本单位缴纳连续社保的证明。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政府(含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服务的业绩,提供2次及以上。 中介单位中选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开展相关工作;若不合格则取消本次中选结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原则上不允许分包(若涉及海外部分或港澳台地区的业务需委托其他中介单位实施的,中介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委托其他中介单位实施的相关内容,并对该单位所做出的调查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
| 服务时限说明 | 10个工作日 |
| 服务金额 | ¥2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包干价人民币20000元。 |
| 选取方式 | 择优+随机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6-01-29 17: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18680776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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