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计划工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001(第一标段)、002(第二标段)、003(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 GB2级压力管道安装
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004(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005(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的缴纳社保凭证及社保明细(项
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在社保明细内),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
3.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
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列入失信
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