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林木结构调整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名称)监理邻水县林木结构调整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项目监理服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林木结构调整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511-511623-04-01-109495】FGQB-197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森鑫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森鑫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1-511623-04-01-109495】FGQB-197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城北镇、观音桥镇、柑子镇和鼎屏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 20000 亩林木结构优化调整及森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发展林药立体种养殖模式;新建完善林间产业路、全覆盖消防设施及生态停车场等。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正常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年)。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改扩建防火道路,维修、扩建林区作业通道,森林管护用房,林内机降点等,配套服务与便民设施包括民宿建设,生态停车场,矿坑生态修复,便民服务设施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结算和审计等相关工作(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类似项目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须由具备市政行业监理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2)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4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链接])—“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03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口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 ([链接])(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26-3381607、0826-833197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邻水森鑫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789号(邻水县水果市场旁)
邮 编:638500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826-3253986 ,1582306855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A座9楼
邮 编:610091
联 系 人:毛建
项目负责人:毛建
电 话:028-81585263 、1552076255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10-12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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